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为确保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和审核依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办〔2019〕11号) (附件1)。
2.《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1修订)》(西南科大学位字〔2022〕6号)(附件2)。
3.《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南科大学位字〔2022〕7号)(附件3)。
以上文件查询下载地址:
二、学位申请流程
申请人前往所属校外教学点,按要求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校外教学点审核后,在“西科在线学士学位管理系统”内填报并提交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学院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三、受理范围
本次仅受理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期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
四、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校外教学点先在“西科在线学士学位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等材料,待学位论文质量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申请学位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五、日程安排表
六、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预计开始发放时间为:2023年7月。
七、其他说明
(一)校外教学点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如查实学位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徇私舞弊、申请材料造假等行为,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拟参加2023年上半年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或我校承认的其它具有同等水平外语考试且最后一次申请学位的学生,可先在系统内提交其它申请材料,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补充合格证明材料,但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在2023年5月19日之前提交。
(三)学位申请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控时间节点,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八、特别说明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在第一次提交学位论文前仔细检查,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特别注意检查:格式是否规范,正文内容与题目是否匹配,内容架构是否缺失,支撑材料是否齐全,工作量是否饱满(是否达到专业要求),参考文献是否足够,参考文献是否在正文中引用等情况。
(二)申请人若在提交学位论文前进行了内容修改,必须提交最新的全文对照查重报告。
(三)无论申请人提交的是何机构出具的重复率检测报告,学校将对所有学位论文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若因检测时间不同导致申请人提交的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重复率报告与学校检测结果不一致,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查重报告进行真伪核验。若真实有效,以申请人提交的查重报告为最终检测结果。
若学校检测重复率超过相应专业规定的,视为未达到该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四)对查重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继续教育学院将转交各教学学院,由教学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学位论文进行质量审查。质量审查教师不是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仅对论文质量进行评审,可以不针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解释或指导。
(五)若学位论文质量审查不通过,学校不再接收申请人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等材料。若超过毕业后两年的,则不能再申请。
(六)若上级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学院将及时下发相关通知,并按照新要求开展学位申请工作。
请各学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内容,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各科班主任老师或阎老师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阎老师 0838-2827540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德阳校外学习中心
2023年3月6日
1.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
2.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1修订)》的通知.pdf
3.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