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光辉 发布日期:2011-04-21




2011届毕业论文答辩说明及要求


一、答辩委员会名单:
主 任:龙顺斌
副主任:任莉娟
成 员:周波太  杨顺田  易忠诚  赵秀英

二、答辩小组安排:
A . 经管、财会类专业答辩组(具体答辩名单见附件)
B . 法学、自动化类专业答辩组(具体答辩名单见附件)

三、答辩时间
201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

四、答辩地点:
A . 经管、财会类专业答辩组 (第一教室)
B . 法学、自动化类专业答辩组(第三教室)

五、其它说明:

(一)答辩管理和组织
1、由教学站组织申请答辩地点;
2、由各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确定学生的答辩顺序;
3、毕业论文答辩小组负责其他的相关工作。

(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因本人不努力未完成毕业论文者;
(2)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者;
(3)由他人代替做毕业论文者;
(4)未按规定完成文献综述者;
(5)未写外文摘要和外文译文者;
(6)缺勤累计达毕业论文天数1/5以上者;
(7)材料格式不规范者;
(8)指导教师认定不能答辩者;
(9)评阅人认定不能答辩者;
(10)缺少材料者。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记
① 因本人不努力未完成毕业论文者;
② 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者;
③ 由他人代替做毕业论文者;
④ 缺勤累计达毕业论文天数1/5以上者;
2、学生参加答辩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论文(正本)1份
(2)文献综述(正本)1份
(3)翻译的外文文献(附外文原文)1份
(4)开题报告书(原件)1份
(5)毕业论文任务书(原件)1份
(6)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正本)1份
(7)毕业论文大摘要(复印件)若干份(按答辩小组人数提交)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的组织程序
(1)答辩人出场顺序规则
按指导老师所在教研室将答辩人划分在相应的答辩小组,答辩人不能自行选择答辩组。答辩人的出场顺序由工作小组决定。
(2)答辩会场纪律
① 鼓励学生和教师旁听答辩。旁听答辩的学生和教师应遵守答辩会场纪律,不能向答辩人提问,更不得向答辩人做提示性表示。
② 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应按照规定的答辩组参加答辩,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后果由答辩人自己承担。
③ 答辩人可以携带必要的与答辩相关资料参加答辩,答辩人可以旁听其他答辩人的答辩。
④ 答辩人应遵守答辩纪律,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认真回答问题。对违反答辩纪律的行为,答辩组组长有权制止或中止答辩人答辩,情节严重的答辩组组长有权提请答辩委员会终止答辩人答辩资格。
(3)答辩会场布置
① 答辩会场应具备答辩基本条件和必要的多媒体设备。
② 答辩会场应设答辩席、答辩委员席。根据需要可设旁听席。
2、答辩的技术要求
(1)答辩人报告的要求
答辩人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论文的选题原因、研究价值、主要内容等。答辩人报告的时间8~10分钟,超时答辩小组秘书有权终止答辩人报告。
(2)答辩小组成员质疑的要求
答辩小组成员质疑的时间为15~25分钟,所提问题不少于3个。所提问题应准确清晰并有一定的质量难度,能反映学生的对理论理解和论文工作的情况
(3)答辩人回答质疑的要求
答辩人应认真回答质疑的问题,对没有听清的问题可请老师重复,但不能要求老师提示或反问老师。对不理解或不会回答的问题,不能强词夺理或拒绝回答。

(四)答辩记录
由答辩小组秘书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

(五)答辩小组意见要求
1、通过学生口头报告、回答问题情况以及论文工作量、难易程度和成果质量给予评分。




主管领导签字:                   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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